彰化县文化局 函检送本局办理「彰化县第19届磺溪文学奖」征文简章乙份, 2017-05-23 赵 怡蓓 主 旨: 检送本局办理「彰化县第19届磺溪文学奖」征文简章乙份,敬请惠允协助宣传,并于贵单位网站设置本局网站之超连结,请查照。 说 明: 一、 本征文活动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15日止,凡本籍彰化县,或目前(曾)于彰化县就学、工作者,皆可报名;但作品内容为书写彰化县风土民情者,则不限资格(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电视电影剧本类不限资格、题材,限为参选剧本之着作人。。 二、 征选文类有新诗、散文、短篇小说、报导文学,今年特别新增微小说及电视电影剧本类奖项共六类,各类选出首奖一名,奖金分别为新台币3万至5万元,并颁奖座乙座;优选三至六名,奖金各别为1万至3万元,并颁奖状乙纸。 三、 今年另增洪醒夫奖,本奖项名额每年1名,由各类别文学创作奖首奖作品中选出,颁给奖金10万元整,及奖座乙座。(得奖者不重复领取原首奖奖金)。 四、 本征文活动采网路报名,请至磺溪文学报名网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报名,并于上传作品电子档案后,列印报名资料1份,连同纸本作品一式4份及参选资格证明文件影本挂号邮寄至「板桥江翠邮局142号信箱」,简章请向彰化县文化局服务台或彰化县立图书馆服务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网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页/征件专区/磺溪文学奖)下载。 附 件: (2件) 第19届磺溪文学奖征文简章( 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4.jpg、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5.jpg,共二个电子档案 ) 1061294073_1_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4.jpg (ATTCH4) 1061294073_2_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5.jpg (ATTCH5) 1061294073_1_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4.jpg 1061294073_2_0c917400746aca8a14e92e933b486c13_0004599BKB_ATTCH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