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教育部 函 检送本部「110年度补助办理环境教育推广活动计画」1份,惠请转知所属,请查照。

{{Alt_title}}

说 明:  
  一、 为鼓励教师参与活动计画,可于获补助后向本部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展延研习时数。
  二、 旨揭计画,可至本部资讯及科技教育司电子布告栏(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或教育部绿色学校夥伴网络(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下载。
  三、 本案计画受理期程为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