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函 本局「第九届台中文学奖征文活动」收件即将截止,收件日期至109年11月2日,检附简章、宣传海报电子档各1份,惠请协助公告宣传及转知所属单位,鼓励踊跃参与,请查照。
说 明:
一、 本局为奖励资深文学家及鼓励民众提笔创作,发掘文学创作人才,爰办理「第九届台中文学奖征文活动」,借由本活动出版并保存优良文学作品。
二、 旨案报名资格不限国籍与居住地,不限制创作题材。征件类别分为文学贡献奖、文学创作奖两大类,文学贡献奖邀请本籍台中市或设籍台中市五年以上,对台湾文学有特殊贡献者报名参赛;文学创作奖包含小说、散文、新诗、古典诗、台语客语诗、童话、国高中职生散文及国高中职生阅读心得,总奖金达180万元,征件日期自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11月2日止,相关资讯请参考简章内容。
三、 针对国中及高中职在校学生办理「国高中职生散文」及「国高中职生阅读心得」征文类别,投稿组别分为国中组及高中职组,期盼培养学子阅读习惯,以及鼓励书写创作。
四、 相关活动详情请至本局网站/文化研究/台中文学奖(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