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供「樂齡生活好聰明」、「金融消費停看聽自我權益先認清」講座及免費講師申請資源訊息
主旨: 為建立樂齡族群及一般民眾之金融知識、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及防範財產稽益遭受侵害之意識,本中心提供「樂齡生活好聰明」、「金融消費停看聽自我權益先認清」講座及免費講師申請資源,歡迎洽談宣導合作或申請講師派員。去
說明:
一、 立法院於100年6月汪百生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本中心),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問因商品或服務所生文民事爭議,並辦理對金融消費者(含樂齡族群)之教育宣導,使其瞭解正確金融消費觀念及權利義務,以提升自我權益保護意識,並預防金融消費爭議及財產權益遭受侵害之發生。
二、 隨著人口結構改變,臺灣已進入高齡社會,由於年長者容易因認知問題,遭受詐騙或做出錯誤財務決策而造成錢財損失,甚至影響生活或健康,故向年長者宣導金融安全觀念,實屬必要。為避免年長者財產權益遭受侵害,本中心特編製「樂齡生活好聰明」教材,並辦理相關樂齡宣導。
三、 本中心盼透過對樂齡正確理財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主題宣導,建立樂齡族群及一般民眾之金融知識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以及提醒相關注意事項,若有發生金融消費爭議情事(例如交通事故理賠爭議、金融業者招攬爭議、商業保險理賠爭議等)亦可尋求本中心免費協助。
四、 本中心提供免費講師宣導服務及宣導合作資源,歡迎洽談合作或踴躍提出申請,申請方式詳宣導文宣或洽本中心教育宣導處邱小姐(電話:02-206280分機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