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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携我的那双手―全国大专暨高中「品德教育」 征文比赛
提携我的那双手―
全国大专暨高中「品德教育」征文比赛专区
一、宗旨和目的
为强化「品德教育」之实践,培养关怀与感恩情怀并提倡艺文风气,鼓励学生将自身所体验的成长经历,提携我们走过困顿的温暖帮助,写成散文。期待学生透过书写的过程,能够珍惜与思考,肯定品德教化之功;并在生活中发挥同理心,提携他人,进而培养正确的品德核心价值,建立正向的行为准则,散播爱与关怀,提升人文涵养。
二、举办单位
东南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
三、参加对象
(一)大专校院组: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在学学生(含五专四年级以上及研究所)。
(二)高中(职)组:各公私立高中职之在学学生(含五专一至三年级)。
※请依110学年度(110年8月起)之学籍选择组别※
四、甄选规则
(一)活动日期:
1.收件截止日:111年4月11日(星期一)前,请至本校征文比赛专区填妥线上报名表并上传作品档案pdf(档名编写方式:参加者姓名-作品名称)。
2.得奖结果公告:111年5月1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通知得奖者,公告于本校征文比赛专区,网页:http://ge.tnu.edu.tw/zh_cn/event_2022。
3.领奖资料收件:请于111年5月23日(一)前(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填写领奖资料(含领据、着作使用权授权同意书、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并邮寄纸本至222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东南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收」。
(二)如有相关疑问,烦请洽询本活动联络人刘念慈。联络电话:(02)8662-5955;电子信箱:1061201@mail.tnu.edu.tw。
五、甄选稿件规格及评选标准
(一)作品撰写方式:请从成长过程中,与他人互动的点滴,以「提携我的那双手」为主题,拟定题目,书写在面对生命的困顿与难关时,曾拥有的温暖帮助,抒发值得感恩的人与事,分享深刻的经验、回忆与省思。投稿作品格式请参考附件1,上传时请一律转档为pdf档。
文字格式:内文请自订标题,总字数400─800字(标题文字不计入)的散文体式(如附件)。
(二)评选标准:以「主题」、「结构」、「修辞」与「意境」四方面的指标作为评审依据。
1.「主题」占50%,评选指标包含:文章能切合主题。
2.「结构」占20%,评选指标包含:体例上的合乎程度,整体是否严谨关联。
3.「修辞」占20%,评选指标包含:作品内容采用之词语及其表达效果。
4.「意境」占10%,评选指标包含:作品所呈显的情调与境界。
(三)得奖名单公布:本活动将邀请专家学者评选,得奖名单择优挑选前三名、佳作等作品,获选作品将公告于本校征文比赛网页专区。
(四)相关连结
1.比赛网页:http://ge.tnu.edu.tw/zh_cn/event_2022。
2.报名表单:https://forms.gle/V3KpfhLvLLfKS9hu7。
六、奖励条件
(一)奖项名额:
第一名:每组别各1名,奖状、奖金新台币3000元。
第二名:每组别各1名,奖状、奖金新台币2000元。
第三名:每组别各1名,奖状、奖金新台币1000元。
佳作:每组别若干名,奖状、奖金新台币500元。
(二)获奖名额:名额视投稿数量及评选结果而定,得不足额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投稿作品应具原创性,限未曾投稿、参赛、公开发表之作品,作品无论得奖与否均不予退件。得奖作品如经发现违反参加资格,或有侵害他人着作权经主办单位认定者,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回已发放之奖金及奖状。
(二)参赛作品得奖时,应由参赛者依着作权法规定签署「着作使用权授权同意书」,得奖作品之着作权属于东南科技大学。本校基于非营利之教育推广与资源分享目的拥有推广、借阅、公布、印制、发行、重制及公开展示播放、上网等之权利,不另支付酬劳或任何费用。
(三)若有涉及相关着作权法律责任及侵害第三人权利时,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负法律上责任,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四)各项注意事项载明于本计画中,参赛者于参加本计画之同时,即同意接受本计画注意事项之规范。本计画如有任何疑义,皆以主办单位正式公告为主,有保留活动修改及变更之权利。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之行为,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
(五)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裁决权,参赛者不得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