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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三好校園-「提攜我的那雙手」寫作比賽,歡迎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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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委由本校國文組教師於其所任教之一年級同學中推薦參加,並填寫報名單。
二、報名時間:114年4月21日(星期一)至114年5月2日(星期五)止。
三、競賽辦法:
(一)寫作主題:為鼓勵本校學生融入三好校園精神,將「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融入通識教育 課程中,特辦理「提攜我的那雙手」散文競賽活動,鼓勵學生心懷感恩,了解三好之真諦與認知。參賽者應在此一主題範圍內自由命題。
(二)競賽規則:
    1.參賽者使用之格式,一律依照主辦單位提供之電子檔,不得任意更改格式。
    2.參賽作品必須使用中文散文體寫作,400-600字內。字數不足者,扣平均分數10分。
    3.競賽作品內不得書寫標記作者真實姓名及任何身份資料。
    4.作品不得有抄襲他人著作或妨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5.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校內刊物)推廣、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但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6.如違反上述規定,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得獎及參賽資格。
四、評審辦法:
(一)評審方式:每一份參賽作品均採用彌封姓名方式,由三位外聘教師負責評分。
     (二)評審原則:以「主題」、「結構」、「修辭」與「意境」四方面的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1.「主題」占50%,評選指標包含:文章、圖片與主題的呼應。
        2.「結構」占20%,評選指標包含:體例上的合乎程度,整體是否嚴謹關聯。
        3.「修辭」占2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內容採用之詞語及其表達效果。
        4.「意境」占1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所呈顯的情調與境界。
     (三) 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評審成績公告:競賽後兩週內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評審結果,參賽者可自行上網了解。
五、獎勵辦法:
(一)獎勵名額:
第一名:頒發獎狀一紙、6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第二名:頒發獎狀一紙、4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第三名:頒發獎狀一紙、2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佳作8名:各頒發獎狀一紙、1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二)凡有獎項從缺者,獎金由評審委員決定以增加名額方式分配至其他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