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次PVQC英文測評正式考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通識中心公告】113學年度第二次PVQC英文測評正式考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第二次正式考(通過有證照)訂於4月23日(三)下午1:30舉行,考場請見附檔。
【主辦單位】通識中心(四維5樓,電話:02-86625956)。
【參加對象】113學年度繳費報名PVQC測評之學生。3/26正式考缺考或沒取得証照同學。
【測評前注意事項】
一、【測評系統操作說明】
(依照自己報名時的類別、級別,可於考前自行在此網站: http://system.jyic.net/PVQC/ 下載正式版測評軟體練習)二、【測評系統登入帳密】
帳號:學號@mail2u.tnu.edu.tw
密碼:身分證字號第一碼英文(大寫) + 身分證號末5碼
附檔內查無姓名者,請至通識中心查詢 (或來電: 02-86625956)。
【測評當日注意事項】
一、應考務必攜帶學生證、原子筆、3.5mm圓形接頭有線耳機(可插桌上型電腦用)。
二、測評當日務必核對監考老師發放的成績登記表上個人資訊是否正確,有誤請在成績登記表上修正,於測評結束後報告監考老師。
三、如經查獲非本人應考,取消測評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四、檢測耳機音量。
五、選擇自己應考的類級別後,『正式考』當日登入畫面需輸入以下共5項資訊,才能認列考試成績,未輸入第3~5項,僅輸入第1、2項登入作答者,成績視為無效:
1.帳號
2.密碼
3.認證碼(測評當日公布)
4.監考員帳號(測評當日公布)
5.考生身分證字號(本國籍生)或居留證號(外籍生)末5碼。
六、測評完畢,請考生自行如實抄錄成績於成績登記表上後,舉手請監考老師至位置上核對電腦螢幕上呈現的總成績畫面與登記表無誤後簽名、回收成績登記表,並經監考老師同意後方可離場。★請勿自行關閉最後的總成績畫面,若監評尚未核對前該畫面關閉則以0分計。
七、若因電腦設備出問題,需換電腦重考,務必從測驗二開始重做測驗,不得從前次作答中斷的部分開始考。若非電腦設備出問題不得重做答,否則不予計分!
八、考生簽名表示同意成績登記如表,成績仍以上傳至後台之紀錄為準,登記表上的數據僅供參考備查,認證中心保留審核通過與否之權利。
九、考試完畢請離開考場,勿在座位區等待其他同學,到教室外保持安靜,勿影響其他考生聽力測驗。
十、通過證照標準:測驗2~測驗6各單項成績70分以上。
注意1:兩次正式考皆缺考者,不得參加後續的校內補測(補測會舉辦兩次)
注意2:經濟文化不利學生兩次正式考亦需至少要參加一次,始得向研發處申請測評報名費$880元的補助恕不補助書籍費$300元)
注意3:無論是第一次正式考,或第二次正式考,沒有達證照標準的學生都要再考一次校內補測,需以校內補測的成績加總350分以上才能認列通過外語畢業 門檻,不得用正式考的成績加總350分以上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