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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PVQC英檢第二次(最後一次)校內補測(無證照)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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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PVQC英檢第二次(最後一次)校內補測(無證照)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通識中心(四維5樓,電話:02-86625956)

【測評日期】114年6月4日(三)下午1:30~3:30
【參加對象】113學年度已繳相關測驗費用者(現已截止不再受理報名) 
 
第一次及第二次正式考至少參加一場,但未達證照標準者         
【應考必帶】(1)學生證 (2)3.5mm圓形接頭有線耳機(可插桌上型電腦用) (3)原子筆
【測驗費用】 補測不需再繳費  
【通過校內英檢標準】測驗2~測驗6,各單項成績不限,總分350分以上者,視同通過本校英語畢業門檻(因無證照,由通識中心及圖資處協同匯入個人新一代校務系統)
★★注意1:第一次、第二次正式考皆缺考者不得參加補測★★
★★注意2:無論是第一次正式考,或第二次正式考,沒有達取得證照標準的學生都要再考一次校內補測,需以校內補測的成績加總350分以上才能認列通過外語畢業門檻,不得用正式考的成績加總350分以上認列!
【測評考場】考場及座位編號如附檔(注意:同班級不一定在同教室)(附檔內查無姓名者,請至四維5樓通識中心查詢,或來電: 02-86625956)
【測評當日注意事項】
一、測評當日務必核對監考老師發放的成績登記表上個人資訊是否正確,有誤請在成績登記表上修正,於測評結束後報告監考老師。

二、如經查獲非本人應考,取消測評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三、檢測耳機音量。
四、點選考科,開始考試。(僅需輸入1.帳號、2.密碼)。

        帳號:學號@mail2u.tnu.edu.tw

        密碼:身分證字號第一碼英文(大寫)+身分證號末5碼

五、若因電腦設備出問題,需換電腦重考,務必從測驗二開始重做測驗,不得從前次做答中斷的部分開始考。
六、測評完畢,請考生自行如實抄錄成績於成績登記表上後,舉手請監考老師至位置上核對電腦螢幕上呈現的總成績畫面與登記表無誤後簽名、回收成績登記表,並經監考老師同意後方可離場。
七、考生簽名表示同意成績登記如表,成績仍以上傳至後台之紀錄為準,登記表上的數據僅供參考備查,認證中心保留審核通過與否之權利。
八、請勿自行關閉最後的總成績畫面,若監評尚未核對前該畫面關閉則以0分計。
九、考試完畢請離開考場,勿在座位區等待其他同學,到教室外保持安靜,勿影響其他考生聽力測驗。
十、通過校內補測標準:(因無證照,由通識中心及圖資處協同匯入個人新一代校務系統)   110學年度(含)之後入學學生(應英系學生不分入學學年度)測驗2~測驗6各單項成績不限,總分加總達350分以上視同通過本校外語類畢業門檻。
十一、對分數有疑慮者可於測評結束後一週至四維5樓通識中心查詢。